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138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10-30 17:30
工作地点: 海口
公告详情
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7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021年3月13日,医院江东新院区项目开工建设,该院区毗邻海南医科大学桂林洋新校区,占地254.5亩,编制床位2000张,批复概算29.28亿,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项目。医院共设有84个科室,其中内设管理机构14个,群团组织2个,医疗服务部门5个,业务科室63个(临床科室50个、医技科室9个、平台科室4个),并拥有一支优秀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
近年来,医院积极响应健康中国战略,以多年来形成的肿瘤学、慢性病治疗与管理、生殖医学、急诊医学以及临床药学等五大特色为主要抓手,统筹推动各学科/专科均衡发展。为完善医院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8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见附件1《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医科大学官网、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医科大学官网、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或登陆海医一附院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起止时间和地址:
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 7月3日09:00 ——2025年10月30日 17:30
通过发送相应报名所需材料到邮箱报名:hyfyrsk@163.com。
3.报名要求:
报名材料以文件夹(文件夹名及邮件主题为“报考部门+岗位名称+姓名”)压缩包发至发送至hyfyrsk@163.com招聘邮箱并按以下序号排序附件内容:
(1)每名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①《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②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③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院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x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⑥《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2);
⑦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核。
2.资格复审:
被考核人员须在考核时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并递交《诚信承诺书》原件。对未能提供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1.考核时间与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名专家组成。专家由海南医科大学、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其他医院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海南医科大学系统考官人数不得超过60%。
(2)考核内容:主要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医德医风、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的考核为辅。评分标准及占比如下仪表举止(10%)、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30%)、专业知识(40%)、面试题回答(20%)。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上进行公布成绩。
(3)注意事项:考核时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体检、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统一组织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有我院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3.考察:由我院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医科大学、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官网发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医科大学官网、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海医一附院招聘公众号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医科大学、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医科大学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我院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3.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办公室:0898-6670105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医科大学人事处:0898-6689322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符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71646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1.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3.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5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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